您好~感谢您的来询!关于老旧运输船舶的定义,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于2006年7月5日发布的《老旧运输管理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于2009年11月30日对规定进行了修正)中有明确的规定,是指达到一定船龄的运输船舶,不同的船型所设定的最低船龄有所不同。具体来讲,老旧海船分为以下类型:(一)船龄在10年以上的高速客船,为一类老旧海船;(二)船龄在10年以上的客滚船、客货船、客渡船、客货渡船(包括旅客列车轮渡)、旅游船、客船,为二类老旧海船;(三)船龄在12年以上的油船(包括沥青船)、散装化学品船、液化气船,为三类老旧海船;(四)船龄在18年以上的散货船、矿砂船,为四类老旧海船;(五)船龄在20年以上的货滚船、散装水泥船、冷藏船、杂货船、多用途船、集装箱船、木材船、拖轮、推轮、驳船等,为五类老旧海船。对于老旧河船,分为以下类型:(一)船龄在10年以上的高速客船,为一类老旧河船;(二)船龄在10年以上的客滚船、客货船、客渡船、客货渡船(包括旅客列车轮渡)、旅游船、客船,为二类老旧河船;(三)船龄在16年以上的油船(包括沥青船)、散装化学品船、液化气船,为三类老旧河船;(四)船龄在18年以上的散货船、矿砂船,为四类老旧河船;(五)船龄在20年以上的货滚船、散装水泥船、冷藏船、杂货船、多用途船、集装箱船、木材船、拖轮、推轮、驳船(包括油驳)等,为五类老旧河船。 如您需要做进一步的了解,具体请研读交通运输部于2009年11月30日修正后的《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》,如有需要,请您留下您的邮箱和电话,我们将把最新的文件发送给您!再次感谢您的参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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